2022年重庆市教育督导工作要点 http://www.cqew.com.cn 2022年3月17日 |
渝府教督发〔2022〕2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关于印发2022年教育督导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公共服务局)、政府教育督导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2022年教育督导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2年2月19日 (此件不公开) 2022年教育督导工作要点
2022年全市教育督导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紧紧围绕确保教育优先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解决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等方面,扎实开展督政、督学和评估监测工作,以高水平督导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深入推进督导改革 1.强化党对教育督导工作的领导。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市教育督导战线,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找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教育工作决策部署的着力点、关键点,对标对表开展教育督导工作。召开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工作会议、全市教育督导工作会议,充分发挥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作用,推动有关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切实履行教育职责,构建统一协调、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如期完成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任务。对标督导体制机制改革任务,系统梳理存在问题和不足,改进完善相关工作。指导区县比照设立区县教委总督学、副总督学,规范政府教育督导室设置,加强评估监测机构建设。制定《重庆市教育督导问责实施细则》,健全问责机制,推动督导问责落地。指导督促区县相关部门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落实机构、给足编制、配强队伍、强化保障,确保到2022年底基本建成全面覆盖、运转高效、结果权威、问责有力的教育督导体制机制。 二、扎实开展督政工作 3.接受国家对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安排部署,对照年度重点评价内容,协调市级相关部门开展市政府2021年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自查自评工作,完成自评报告及印证材料报送工作,做好迎接国家对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实地督查准备。 4.开展对区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研究制定2022年对区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实施方案,将“双减”、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不低于”情况、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情况等作为年度评价重点。全面开展网络监测评价,重点对8个区县开展实地督查。将评价结果及时反馈区县政府,并报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通报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对2021年接受实地督查的区县,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对照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核查整改落实情况。 5.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稳步推进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县创建工作,召开工作推进会,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情况监测,加强过程督导,指导区县补短板、提质量、增资源、促均衡。对申报区县开展市级综合督导评估,指导整改存在问题,推动1~2个区县通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认定。积极做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有关宣传工作,为全面推进优质均衡营造良好氛围。 6.开展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督导评估。加快推进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县创建工作。聚焦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目标任务,统筹实施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办园行为和保教质量督导评估,推动各区县完善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保障机制,加快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深入开展调研,督促各区县按照创建计划有序推进创建工作。开展普及普惠发展情况监测,指导申报区县切实整改短板和问题,促进指标全面达标。对申报区县开展市级督导评估,并指导区县做好接受国家督导评估认定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广泛开展督学工作 7.开展中小学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督导。会同有关处室和市教育评估院开展中小学校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督导评估,推进“五育并举”。指导各区县持续开展中小学校党建及党建带团建队建、教育教学、师德师风、资源配置、教育收费、安全稳定、依法治校办学等情况开展经常性督导。加强对民办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全方位督导。 8.开展“双减”专项督导。继续把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作为教育督导“一号工程”,推动“双减”政策措施全面落地。对工作进展缓慢区县进行通报,对典型问题加大曝光力度,对任务重、困难多、基础差的地区加强指导,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问题多发的地区进行约谈,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把“双减”督导作为责任督学日常督导重点内容,以区县为主实现对义务教育学校督导全覆盖,责任督学每月至少到校督导1次。 9.启动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工作。做好《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工作的意见》的宣传解读工作。研制市级督导评估工作方案。指导各区县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细化督导评估指标体系,积极稳妥开展试点工作,推动建立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工作机制。 10.开展基础教育质量评价。与区县政府履职评价结合,聚焦价值导向、组织领导、教学条件、教师队伍、均衡发展等方面,统筹开展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以区县为主,聚焦办学方向、课程教学、教师发展、教学管理、学生发展等,试点开展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和学生发展质量评价。 11.开展春秋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检查。制定春秋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方案,重点督查疫情防控、开学准备、安全稳定等工作情况,督促区县全覆盖督查、高校全面自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各级各类学校春秋季开学工作正常有序。 12.强化督学责任区建设。进一步完善责任区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机制,指导各区县原则上按与学校数1:5的比例配备专职督学,部分学生数较多的学校按1:1的比例配备。充分发挥责任区督学在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等督导评估工作中的作用,推动责任区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 四、统筹开展评估监测 13.开展学前教育质量监测。优化学前教育质量监测指标和工具,制定学前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方案。开展2022年学前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并对上年度监测结果进行反馈,促进幼儿园不断提升教育质量。 14.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组织完成2022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对重庆8个区县的抽样监测工作。根据《重庆市“十四五”期间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采取定期监测与动态监测相结合的方式,稳步推进全市区县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优化完善各监测学科的测评工具与测试技术。 15.开展普通高中教育质量监测试点。按照科学规范、减负提质、五育并举的原则,制定2022年普通高中教育质量监测试点方案,探索建立普通高中教育质量监测指标体系和监测问卷工具,推动普通高中学生学业增值性评价。 16.配合开展第四轮职业院校督导评估。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统一部署和要求,配合有关处室完成第四轮对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的督导评估,组织好数据采集、实地调研、报告撰写等工作,提高评估的针对性、实效性。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督导评估报告,推动有关方面将评估结果作为资源配置的重要参考和依据。 17.督促指导有关高校接受国家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督促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做好国家评估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指导重庆工程学院做好接受国家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配合有关处室开展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等专项工作。 五、强化基础能力建设 18.加强教育督导队伍建设。深化督学管理和聘用改革,健全督学管理与培训机制,压实督学任务,提升督学履职能力。开展第五届市政府督学换届工作。健全教育督导评估专家库,建立覆盖各级各类教育的专业化督导评估工作队伍。开展政府督学任职培训、责任区督学示范培训、督导工作能力提升等专项培训。加强对市、区县两级专职督学及责任督学的日常管理。 19.推进教育督导信息化工作。加强市教育督导管理信息系统的使用培训和推广工作,全面推进教育督导日常工作与信息化平台有机结合,探索教育督导数据管理与分析的新模式,以应用为导向推进教育督导信息化建设,促进市级、区县教育督导的信息交流,强化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双减”“五项管理”等督导评估工作的智能化手段,以信息化赋能教育督导,推动教育督导方式变革。做好与国家教育督导信息化管理平台的对接工作。 20.促进教育督导工作研究和交流。开展重庆市第四届教育督导典型案例及研究论文评选工作,加强对基层教育督导实践成果的经验总结的和宣传推广。充分发挥市教育评估院、市教科院督导研究所以及相关高校的平台、专家优势,开展立足重庆市督导工作实践的理论、政策、制度和工具研究,有效服务市、区两级教育督导工作。
抄送: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2月22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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