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小卖部管理制度 http://www.cqew.com.cn 2021年5月12日 |
一、员工要努力提高自生素质,树立安全意识,关心师生的身心健康,热情服务,礼貌待人,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二、接受学校定时和不定时的检查、盘存。盘存出现多于或少于实际数量的,扣除千分之一正常误差后,按多出或少于货款的两倍罚款。
三、员工必须持证上岗,非员工或管理人员严禁入内。
四、 员工不得私自进货,私人购买物品不得进入超市。
五、货物必须分类摆设,所进品种必须全部上架,发现一个品种没上架,柜组人员罚款5元,组长罚款10元。
六、所有商品贴价签出售,否则,柜组人员罚款5元,组长罚款10元。
七、严禁私自涨价出售和收取现金,涨价出售或收取现金在100元以内,按10倍罚款,在100元以上(含100元)解除劳动合同。
八、严格按时营业,早上6:30-7:20,中午12:10-14:30,下午16:50-18:00,晚上20:50-22:50。其余时间安排人员值班。营业时间开始后15分钟内到班者为迟到; 营业时间终了前15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超过15分钟按旷工论。员工当月内迟到、早退合计三次,即使累计时间不超过15分钟,也以旷工一天论。
九、建立良好的信用关系,禁止和学生及家长发生纠纷。
重庆第二外国语学校后勤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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