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2012和2013学年考核工作的通知
http://www.cqew.com.cn   2014年11月19日

南岸区教委办公室
关于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
2012和2013学年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进修学院,电大南岸分校:
根据《南岸区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考核管理办法》(南教办〔2008〕199号)要求,于2014年开展我区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年限
2011-2012学年、2012-2013学年。具体时间起止为:2011年9月1日-2013年8月31日(2年)。
二、考核对象
本次考核的对象为截止2013年8月31日前在职在编在岗的南岸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
南岸区的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参照《南岸区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考核管理办法》(南教办〔2008〕199号)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今后市级考核的重要基础和参考。
上述考核对象不包括原获得上述称号,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经认定不再保留此项称号的人员,也不包括因工作调动、辞聘、解聘等原因不再在我区教育系统工作的人员。
三、考核要求
(一)既是区级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又是市级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的,以上一级称号申报考核。
(二)我区新引进的市、区级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还未进行登记确认的,本次考核暂不参加。
四、材料报送
(一)材料要求
1.每位被考核对象应报送申报考核材料如下:
(1)南岸区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专业发展考核登记表(详见附件1);
(2)南岸区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考核评价量表(详见附件2);
(3)南岸区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考核佐证材料(佐证材料目录及说明详见附件3);
(4)南岸区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考核校评成绩汇总表(详见附件4)。填写时请注意:“建议考核等级”栏中只填写“优秀”、“合格”、“不合格”,建议考核等级为“优秀”的人数不超过本单位本次实际考核的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总人数的40%。
2.所有材料、表册均用A4纸打印和复印。佐证材料系复印件的由学校审核后写上“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公章方视为有效。
3.佐证材料按目录清单的顺序整理装订成册,同时要将目录和佐证材料说明加装在佐证材料首页和次页。
(二)报送时间
2014年12月12日前上报材料。
(三)报送地点及联系人
各校将所有考核材料(附件1-5)纸质件严格按照相关时间要求报送区教师进修学院二楼培训部,同时将附件2或附件3、附件5的电子件以学校为单位发送到邮箱:najjzx@126.com,压缩文件包命名格式为“学校名称+骨干考核”。逾期未报送的,视为放弃考核,自动退出。
五、其他事项
(一)2011年9月1日--2013年8月31日(2年)期间退休的考核对象,可自愿选择参加考核。考核合格的,根据在岗工作年限发放相应津贴(在岗工作6个月内的,按半年计发;在岗工作6个月及以上的,按一年计发)。
(二)各校请于2014年11月19日前与区教委人事科联系,核对应考核人员名册及基本信息。
(三)属应考核而未报送材料参与考核的,请单位提交书面材料说明放弃的理由,并加盖学校公章,一并交到区教师进修学院培训部。
联系人:区教委人事科  王晓燕    62810848
        区教师进修学院  高  洁    62923033
附件:
1.南岸区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考核登记表
2.南岸区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考核评价量表一(教师)
3.南岸区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考核评价量表二(教研员)
4.南岸区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考核材料目录及说明
5.南岸区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考核校评成绩汇总表
 
 
                             南岸区教委办公室
2014年11月12日
 

(阅览次数:1992次)  【  】 【告诉好友】 【关闭】   

校址:重庆市南岸区黄桷垭崇文路26号 邮编:400065 招办电话:(023) 62468940 62465269 62468004 62465281
行政(党委)办公室电话:(023)62468117  传真:(023) 62466337 

渝公网安备 50010802001154号


网址:www.cqew.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