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重庆第二外国语学校委员会关于开展2013-2014学年五四表彰工作的通知 http://www.cqew.com.cn 2014年4月22日 |
各团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团组织建设,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动我校团的工作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校团委特开展 “五四”表彰评选活动,为保证各项评比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年级高度重视,做到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和严格把关,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机构: 由校团委组织牵头评选,各年级团组织具体负责。 二、评选工作安排: (一) 4月16日—23日,各年级积极动员并认真组织评选,各班利用班会积极开展评选工作; (二) 4月24日—28日,各年级申报资料,校团委严格审核后进行公示; (三) 5月4日,召开“五四表彰”大会。 三、表彰名额: 1、五四红旗团支部:各年级(初一除外)各推选1个; 2、优秀团支部:高中各年级各2个,初三、初二各3个,国际部1个; 3、优秀学生会:各年级均可申报,校团委根据各年级学生会工作开展情况及成绩进行综合评定; 4、优秀共青团员:校团委8名,初二、初三各8名,高中各6名,国际部2名; 5、优秀共青团员干部:校团委4名,初二、初三各3名,高中各2名,国际部1名; 6、优秀学生干部:校团委8名,初中各4名,高中各3名,国际部2名; 7、优秀学生社团、先进个人:校团委根据社团管理及活动质量进行综合评定; 8、优秀护校队、先进个人:校团委根据各年级护校队日常工作及成绩进行综合评定。 四、表彰内容及申报条件: (一)五四红旗团支部 : 1、必须具备 “优秀团支部”的条件; 2、围绕学校和班级的工作,积极有序开展团内各项工作;认真开展各项主题教育活动并初显成效,不断加强团组织建设,切实增强全体团员的荣誉感、归属感、使命感和责任感;班子团结,各项活动有创新、有特色。 (二)优秀团支部: 1、积极完成上级团组织交办的任务; 2、组织健全,有凝聚力,团结和带领广大同学共同进步,集体中无人受校纪、团纪处分,在我校校园文化建设中有突出贡献。 (三)优秀学生会: 1、组织设置完整,工作制度健全、规范,能够按期换届,民主选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 2、学生会班子能力强,业务精,团结进取,作风扎实,富有开拓精神,在同学中具有较高威信; 3、工作求真务实,创新能力强,能扎实有效地开展学生会工作和特色活动,活动有成效。 (四)优秀共青团员: 1、定期履行团员义务; 2、思想上进,学习努力,成绩较优异,或在某一方面有较突出的贡献; 3、 积极参与团组织的各项活动。 (五)优秀共青团干部: 1、必须具备 “优秀共青团员”的条件; 2、 热爱团组织、关心团工作,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独立开展工作的能力,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并取得较好的成绩;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并以自己的模范行为为团组织添彩;所在团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强,在学校有较高的威信。 (六)优秀学生干部: 1、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积极组织、开展学校及班级活动,得到团队的肯定; 2、立场坚定、作风优良,有高度的组织性、纪律性,有较强的开拓意识,有明确的工作思路,受广大师生信任,得到学校领导、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的高度肯定。 (七)优秀社团及先进个人: 严格按照社团管理规定,自主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团文化活动,每个学期组织至少一个代表本社团特色、优质的活动,学生参与度高,受到师生好评。 (八)优秀护校队及先进个人: 立场坚定、作风优良,有高度的组织性、纪律性,工作务实、有成绩,受到师生认可。 五、其他要求: 3、请各年级认真组织评选,并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申报资料须上交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纸质材料请于4月23日上午11点前直接报送德育处办公室,电子版材料请于4月23日前发邮箱2500688051@qq.com,逾期未报或材料不全者不予补报。 附表: 共青团重庆第二外国语学校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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