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13年北京大学“中学校长实名制推荐制”重庆第二外国语学校实施方案
http://www.cqew.com.cn   2012年11月5日

2013年北京大学“中学校长实名制推荐制”
重庆第二外国语学校实施方案
 
    为深化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推动中学素质教育深入实施,根据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规定,北京大学在全国各省份实行“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我校因优异的办学质量和良好的社会声誉获得北京大学中学校长实名推荐的资格,在2013年高考招生中向北京大学推荐一名高三理科优秀学生。根据北京大学自主招生的“北京大学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要求,遵循“学生自愿报名,选拔程序信息公开,确保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组织机构
工作组组长:吴先红(校长)
工作组副组长:卓重池(执行校长)
推选委员会: 罗小华(教学副校长)、任其平(德育主任)、任志奇(教务主任)、
何廷兵(年级分管领导)、邓发轩(班主任)、李祥(英语教师)、
周玉芳(语文教师)、肖伟(家长代表)
监督委员会:陈朝勇(校党委纪检委员)、周小华(教代会代表)、邱业伟(家长代表)
二 推荐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
2.全面性、发展性、择优性、导向性。
三 推荐对象及推荐人数
根据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要求,推荐高三年级理科在籍应届毕业生1人。
四、实施程序
1.公示北京大学推荐实施方案:在学校校园网公布北京大学2013年“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
2.公示学校方案:11月6日在学校校园网公示《重庆第二外国语学校“北京大学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实施方案》。
3.推选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于在11月7日公布高三理科学生近四次学业成绩总评分排名前1%的学生名单,
4.学生自愿申报:根据申报条件,符合条件的学生于11月8日前到高三年级组年级主任处自愿申报,申报学生需提交反映自己特长、综合素质、学业成绩、获奖证书等相关书面材料(各种证书均应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权威机构发放、教育主管部门认可),并填写《关于北京大学2013年“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优秀学生推选表》。
5.审查工作:11月12日下午,推选委员会根据学生申报材料进行资料审查,根据评选办法确定1名推选人,并由监督委员会监督。
6.结果公示:自11月13日至20日,在校园网站和公告栏显著位置对“实名推荐”的学生信息以及推荐理由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告知全校师生和社会,接受各方监督。公示期内无异议者,作为最终推荐对象。
五、推荐条件
符合《北京大学2013年“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实施细则(试行)》之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确定被推荐的学生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应届高中毕业生;
2.志向远大明确;
3.具备发展潜能,有强烈的好奇心;
4.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5.综合素质发展优秀,学科特长突出;
6.高中阶段近四次学业成绩总评分位居全年级前1%以内(文理科类分列)。
六、评选办法
从基础学业成绩、学科特长两方面对被推选学生进行定量评价,确定两项总分之和最高者为推选人上报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
(一)基础学业成绩
候选学生基础学业成绩由推选委员会确定高中阶段近四次学业成绩总平分。
(二)学科特长
(1)全国奥林匹克学科(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竞赛:
全国一等奖20分,全国二等奖8分;全国三等奖3分。
(2)全国科技创新大赛:
全国一等奖20分,全国二等奖8分;全国三等奖3分。
      学科记分按单科最高等级记分;各项记分累计不超过20分;该项记分印证材料收取截止日期为北大要求上报材料最后期限倒推十三天上午北京时间12:00(本届为2012年11月12日北京时间上午12:00前)。
七、监督
监督委员会对“实名推荐制”实施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在公示期内受理信访和电话举报,及时调查处理。
监督电话:13983817321(陈老师)
咨询电话:13983662600(邓老师)
八、报送
获推荐的学生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在北大招生网填写并打印《北京大学“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报名表》,并附相关报名材料,经校长实名签字盖章同意后,及时提交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学校按时将信息报送北京大学。
 
                                
                                              
2013年北京大学“中学校长实名制推荐制”
                           重庆第二外国语学校实施推荐工作小组
                                 二0一二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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